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如果符合核准追诉条件,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表态显示了中国政府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严格法律要求。
应勇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他特别强调了专门学校建设的重要性,认为这是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加强教育矫治力度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专门学校的建设,可以更好地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分级干预和个性化教育,帮助他们重返社会、重新做人。
应勇还强调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课堂,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学校则应该加强德育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监督和预防,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之,应勇的这次讲话再次提醒我们,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忽视,必须依法追究刑责并加强预防和治理工作。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势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